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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潇洒青春

我的潇洒青春

已完结 免费

我在佛前许下诺言,在剩下的人生里,一定做个好人。神圣的佛堂里,那颗不羁的心是在忏悔吗?愿佛保佑他们吧。我还是不曾流泪,在缭绕的烟雾中,虔诚诵经的僧人,在想什么,这样的人,真的六根清静,不曾爱过谁吗?还是爱死了昨天。而我,我拿什么去忘却,那在心里隐藏直到老死时也不会忘却的还在爱着的人啊,仍滞留在我二十岁的记忆里。我日思夜想的故里“三棵树”——那个美丽的小镇,真是上天注定的,它好像在那里等我一样,在我最美好的青春年代让我来到那里,认识了他们,似乎是天意吧,他们就像三棵树长在我心里。

作者:狂少 类型: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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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潇洒青春》- 小说简介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妈妈对我还是很好的,她很爱我,每天把我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像所有母亲一样充满了期待,因为是在柳絮飘飞的时节生下了我,好像那年柳絮特别多,这还是姨妈讲给我的,妈是不屑讲给我听的,我们从没有过情谊绵长的交流。她寂寞地坐月子时,最喜欢的就是天天看漫天飘飞的雪白的柳絮。这激发了她的灵感

《我的潇洒青春》- 免费试读

第4章 姨妈家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妈妈对我还是很好的,她很爱我,每天把我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像所有母亲一样充满了期待,因为是在柳絮飘飞的时节生下了我,好像那年柳絮特别多,这还是姨妈讲给我的,妈是不屑讲给我听的,我们从没有过情谊绵长的交流。她寂寞地坐月子时,最喜欢的就是天天看漫天飘飞的雪白的柳絮。这激发了她的灵感,她就满怀期望地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叫“柳蕊”,希望我向柳树一样纤娜,像蕊一样娇嫩、傲气,做个听话的公主,她再给我选个王子,成就一段佳话。我现在也很喜欢柳絮,喜欢像它一样四处游荡,做梦,可没想像它那么软弱不堪一击。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打碎了她的美梦,长成了这么一个东西——倔强、执拗、凶狠、格路得让人瞠目结舌。我也很不喜欢这个名字,在小学二年级时,我就把“蕊”改成了“锐”,戴着眼镜的老师就尖叫起来,“柳蕊怎么可以随便乱写名字呢?”

“我要这么写,我喜欢这个字。”我不卑不亢,我们彼此不喜欢。[因为她太听妈妈的话,老是向妈妈告我的状,谁叫她和妈妈是一个学校里的呢?]

“你妈妈知道吗?”

“是我的名字,不是她的!”我不说谎的结果是挨了一顿胖揍和长达一个星期的精神折磨。我觉得这个字才配我吗?我是坚强的,硬的,不可催毁的,也是不会爱的,难道这就是精神不正常的开始吗?最后是我胜利了,代价就是妈妈更讨厌我了!

但更多时候我很忧郁,所以我很喜欢蓝色,总爱一个人呆呆地,做白日梦,就是很想躲开现实的一切吧,因为我不爱生活,没什么兴趣,又孤独地傲视一切,没有朋友,所有的日子都像白开水一样,有点像忧郁症吧。

也有同情我的好心的阿姨,耐心地对我说,“小锐呀,你看我家美美玩的吹泡泡好不好,别的小朋友都有,你也买一个吧,和大家一起玩。”

“不要。”我斩钉截铁地盯着她,冷酷地拒绝着,本能地闪着邪恶的目光。

“为什么呀?”她不可思议地依旧不肯放弃。

“我才不要和他们玩那种蠢东西呢?”‘蠢’这个字是我一生里用得最多的家伙,我认识了这个字就好喜欢它!

“可是大家都有了你不眼馋吗?”

“为什么我要和他们一样蠢?我不喜欢!”于是如果再继续下去,阿姨们就要气得发疯啦!

“这是个天生邪恶的孩子,胡老师你就得狠狠收拾她!”女人发起狠来更可怕,要不怎么说,最毒天下妇人心呀,在她们的怂恿下妈妈会更利害地收拾我,所以练就了我胆大包天的个性,喜欢看着我身边的家伙们发疯。

我常常想这就是人与人的差距吧,有人要成为英雄,有人要成为乞丐,没有什么喜不喜欢,“三岁带着吃老相”这话讲得真好,像我这样的算什么呢?我超喜欢英雄,可又不愿去努力,成不了,做乞丐吧好像也不太可能,又不甘心这么平庸的过日子,它叫我乏味透了,怎么办呢?什么是人生啊!我常常想得头都痛啊!

就这样想着,我转过一个街角,走过那条清澈的绸带似的河上的大桥,走下陡坡,已经轻车熟路地来到姨妈家了。小镇大体是个圆形的,姨妈家在小镇的中上游。

房子面临着街道,位置很不错的。夹杂在一片商铺之间的距离大街也不过三、四米远的四间平房,很大,也很漂亮,那还是姨夫没生病前盖的呢!很适合做生意用,现在姨妈拿它做了商店,可笑的名字——福来超市,只要是人都盼望着自己有福,可什么是福呢?谁看到了,谁又能说得清,只是奢望吧!

新弄的牌扁,谁那么庸俗地设计的白地红字的,姨妈家的正门大开着,费劲地驮着那几个别扭的大字和一个妩媚得粗俗的女人呢。也许是为了更好的做生意吧,姨妈家是没有围墙的,这在这里是很少有的[因为去年镇领导搞面子工程,凡路边的人家都要砌上白色的围墙]。所以院子里的一切一览无余。

门前是十几棵高高的柳树,粗壮的树干让你明白它来这个世上是那么久了,茂盛的枝叶现在也被热得没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房后也伸出好些高大茂密的树冠来,那里是成片的果树,此时已是果实累累,放眼望去一片清凉。窗前是杂七杂八的花,虽不名贵,但却茂盛得很,我老远就嗅到了它们的香气,还有一群群小蜜蜂也嗅到了,正快活地在花丛间聒噪呢。

这还真是个奇怪的世界造就了人还要造就这么些生物,我真是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呢?有些我们是厌恶得要死的可它却活得越来越旺盛了,我也知道像苍蝇也是不可少的。这么说人也是啦,丑陋和美丽都是世界的需要吗?阵阵花香很是馥郁,映衬着那红顶灰墙的房子很有些壮观的味道。

我笑了,显然姨妈已经接到妈妈的电话了,妈也真够神通广大的了,两个小时就查出我的去向了。还用查么,她清楚我不会像一些迷途少年会离家出走,自己去受苦,然后再回家。[他们只是想教育父母一下而已,我是问题出在我身上,妈妈明白我是有问题的,但因为我不肯和她们交流,她一直很无奈、很无知。]我是要么不做,做了就死也不会回头,该死的自尊心强得吓人。况且我是那么喜欢这里,那么也只会来这里了,但愿这次能成功摆脱她,要不然我就死定了,妈折磨人的功夫可是一流的。

姨妈正坐在自家小超市前的柳树下等我呢!她看见我笑了,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女人,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丰富的内涵。我多喜欢她这样的笑呀,她年轻时一定是个漂亮的人,可为什么她现在是在过苦日子,而妈妈是天堂样的生活,当初是爱情选择错了,只选择了爱情吗?可惜那爱情竟也没能相伴她到老死,它早早地衰败了,使她站在了生活的最前线,叫她心力憔悴啦!爱情对美女就会眷顾吗?看来不是的,那是人的造化。妈妈选择了面包,我没见她怎么喜欢爸爸,所以才会那么迷恋灯红酒绿的应酬,但不怎么吵架,是她满意自己这样的选择吗?可是我们的日子过得很无聊。

妈妈为什么不会像她那样温柔一点,宽容一些呢!我清楚自己从姨妈这里得到多少慰籍,我喜欢她笑津津地叫我,“小锐,我的孩子!”所以在她面前我会很正常一些,从没对谁说过,也没表示过,所以我才选择来这里,这情感是谁也不知道吧。

她笑着,接过我的行李,“热死了吧,快去让你哥给拿冷饮。”

“胡姐,来客人了,谁家的孩子啊?”隔壁小饭店的老板娘,站在红红的幌子前面,斜着眼睛瞄着我。因为自己也还算年轻、有几分姿色吧,十分妖艳,她好像母夜叉孙二娘啊,对我的漂亮和气质也很不满吧,她们也是刚刚来这里开店的,我们没见过,很想看看我,可是态度要端正才行啊,这算什么,不是他们平时都是这么对待姨妈的吧,是在欺负她啊,这个蠢女人!

也不是第一次来,一路走来,我清楚,小镇里所有的女人最喜欢的就是站在街道两旁先是来展示自己,还可以各取所需地获得些思想,增添些爱与恨,好叫日子不太寂寞!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可以看笑话,也可以看到像我这样的会引起她们的嫉妒、愤愤不平,“老天没眼,为什么要叫她生得这么好,而我们就这么粗制滥造,还叫她穿的这么好,还要这么高傲。”我不想发生不愉快,低头不语。

“这孩子可不爱说话啊,真老实!”她是撇着嘴在嘲笑我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傻丫头吧,我的样子有那么蠢吗?那边的发廊里也伸出几个年轻的五颜六色的好奇的脑袋,他们是正在踢键球,但谁的眼睛也没浪费,都在盯着我呢!“以前来过的,我们见过一次吧”,那几个瘪三下流地吹起口哨。是在一唱一和地嘲笑我吗?这些精神病,我怎么样关他们什么事儿!

我抬起美艳惊人的脸,立起眼睛,冷冷看着她,扬起嘴角妩媚地笑着,她打了个寒颤,尴尬地笑着,“真,真好看!”便一溜烟进店里去了,但还是不甘心地白我一眼。那几个也迅速消失掉了,我是美得、另类得惊世骇俗啊,会叫他们受不了的。

姨妈也不好意思起来,高声喊着,“我外甥女,晚上来玩啊。锐快进去吧。”我知道她也不高兴,可没办法,我的境遇就是这样,她们邻里之间会因为我而生疏吗?

我们走进去,故做欣喜地说:“姨妈,这新店还真大呢?”我环视着新店,大约有一百多平呢!货架上的货物琳琅满目,真不错!只是我就是心里冷冷的,能感动我的事儿实在太少了,这又算哪里的精神有问题呢?

“锐好吧,挣得也多,你哥也高兴,哪也不去玩了,天天守着店,也知道干活了,对象也答应结婚了。”真是有钱挣就结婚吗?这算什么!她们会接受得这么彻底,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这女人是个恶魔吗?她要钱而不是爱情!也对呀,像哥这种人要叫人喜欢也着是为难,他们这样的人是不值一提的。我脑袋里种进了邪恶的种子,什么事儿,只会去挑它的毛病、去否定它,这样叫我就没法和别人好好相处,自己也不快乐。

姨妈掩饰不住的高兴,其实我知道姨妈更多的是想让我轻松一些,我不傻,什么我都懂,只是不想去做。我的事儿只字不提,她就是这么好,让我知道什么是温暖,她是个好人,不像我和妈妈。

“好,以后我也可以帮你!”姨妈改换这个店也不过二十几天,我还是第一次见呢,我也配合着姨妈的安慰,到现在为止她是我唯一迁就过的人。

“好,要说呀,还不多亏了人家何智勇。”姨妈不知道她这句话会让我有多心动,熟悉我的人大概都认为我不会心动吧,认为我的心是石头做的。

听到这个名字,我浑身冰冷,血液似乎骤然间停止了流动,呆呆地,精神又游走了。他就是我鬼使神差地爱上的那个人,我现在离他多近呐,如果他知道我爱他,如果他也爱我,我会幸福得死去吗?也许会吧,我是不确定这件事儿的。

5.初次相识

5.初次相识

徜徉在寂寞、忧郁、悲观、死亡的灰色世界里。我失去了高兴、难过的表象,会思想去思想是我唯一喜欢的也是去做的事儿,那也不过都是些悬浮于空中的梦,也有关于人生、生命的东西,不过它常常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就像暴风雨来临前那么压抑与黑暗的生活,也渴望这时来个电闪雷鸣吧,好把我击得粉碎些,死得痛快些。我是有这种渴望的,但那闪电是什么我到那里去找?

燥热的天气使空气也不再那么干净透明,仿佛有了腐败的味道。厚重的呼吸困难,寂静的屋外是嘈杂的打麻将应该有的所有声音,夹杂着车来攘往的声音,这些该死的家伙难道就不热吗?

那时是一个月前,我正坐在乡下一个叫“三棵树”的小镇的姨妈家的食杂店里。和正趴在柜台上睡觉的表哥——王志强,平常我总叫他强哥,百无聊赖地守着店。由于天太热,还有就是店实在太小太小,货物低劣、柜台陈旧,除了几个买冷饮的孩子,就再也见不到一个人了。我又开始睁着眼睛做白日梦,那是一大片紫罗兰,漾着像湖水的波纹,我就孤独地跋涉,跋涉、、、、、、

这时他来了,他横穿过街道走下斜坡,出现在那开着的窗外,窗台上漂亮的兰花做了他的陪衬,身后是偌大的太阳放射着灿烂的光辉,天上青色的云汹涌翻滚向前,只有他所处的这条路是光明的,我心头顿时感到神异性的压迫,我跑到窗前,痴痴望着他,对着冉冉渐翳的金光,幻成一种异样的紫色,刹那间在我迷眩的视觉中,又涌来那片紫色的海洋。于是许多年以后他的形象于我的记忆里依旧有英雄的色彩。

一条普通的牛仔裤,宽阔的肩膀,黑黄相间的格子短袖衫,裸露着发达的肌肉,微黑的肌肤显示他男人的气概,在阳光的炙烤下闪着光,无序地散落着的卷发自然得恰到好处,几绺微卷的头发下明亮的眼睛闪着智慧和勇气,机智、文雅的脸上鼻梁高耸,轮廓清晰逼人,他不会是个混血儿吧?尽管我清楚这里是不可能出现的,还是这么想了。他一边同路人微笑着打着招呼,一边走进小店来。好高,像一座铁塔!我仰视惊叹着,推了推正在打盹的表哥。

还没等表哥反应,他已经伸出那扑扇一样的大手一下拍在表哥的肩上,“不好好看店,年纪轻轻的哪来这么多觉!”他笑着说,露出一口皓齿。边把目光转向我边问:“你妈呢?”他的盯视那么自然,敏锐的眼睛,含而不露的微笑,极有教养的神气,与众不同的气息便在他四周蔓延开来,那是吸引人的郁郁寡欢的特质。什么金城武、刘德华、梁朝伟,在他的漂亮面前都算小菜了,那些导演们干什么去了,怎么就没发现他呢?他会叫大家发疯的!

我已经神魂颠倒了,是闪电吗?比闪电更强烈吧,伴随着强烈的台风呼啸而来,在我的心里掀起震撼,它从没这么激动地跳过,便定定地看着他。他是我期待的那个十全十美的人呀,那个走到我蓝紫色熏衣草中来的人,叫那片草海不再寂寞、荒凉。眼里一片迷蒙,被撞晕了,几乎不能思考了,蕴满了对他的渴望焦躁得要不可以呼吸啦。所以说爱情是一瞬间的感觉,这感觉会在记忆里鲜活一辈子,不管世事怎么变迁这个人将永远停在这一刻,永远只记得这一刻。

“哎,你吃什么了,这么大劲?”表哥摸着肩发着牢骚,“大热天也搁不住你,又来找麻烦,我们又怎么了?”寂寞的日子会使人发脾气,无能的人也只会干这个,来显示他是活着的生命。表哥就是这样他只会跟姨妈发脾气,一个懦弱、胸无大志的小痞子。虽然二十四岁了,可瘦弱的身材在他面前就像一个可怜的孩子,他也就这点本事。

“看清楚,再说话!”他微微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那张好像是执照之类的东西。“这是上次你妈妈,让我给办的扩大经营项目的执照。好歹不知的家伙。”说着把它狠狠砸到表哥手里。

然后就那么靠在那里等表哥清醒过来,双肘支在柜台上,静静地一动也不动地从容地看着我。我也正盯着他看,谁也不肯先挪开目光,渐渐地我们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浓了,我竟有了飞翔的欲望,他是少有的可以从容面对我的人。一阵狂喜使我全身颤动,好象从头到脚被夏天的暖雨浇了一般。

他的好是我不曾见过的。

不管我怎么讨厌妈妈,她还是很大程度上地影响了我,她给我的生活影响着我对人生、对世界、对爱情的选择[我是没想过的,但潜移默化地就会去这么做]。我应该要爱情也要面包,没有面包的爱情会在贫困中失去光彩,从小她给我的都是最好,最多的,我已受不了贫穷。不是去想要怎样,我就看不起贫穷,一个再好的人,穿上破衣服,我也难有好感;只有面包的爱情么,像我这种性格怎么可能去迁就呢,没准哪天我就会把他杀了。我知道,要想熊掌和鱼肉兼得,就必须有更优秀的本钱,当然还要有更好的机遇,更何况我是怎么也要别人来嫉妒的,那是我唯一快乐的时刻,有点不太正常吗?

十二岁时就很有自知之明,要想获得自己期望的人生、爱情,其实更多的是我喜欢惹人嫉妒自己,让自己的生活多些刺激,当然美貌是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杀手了,所以就要为此努力,也更是要逃离妈妈对我不爱学习的折磨,不给自己痛苦的空间,我好早熟啊!于是我给自己开了四大门课:

一:重塑身材,我坚持每天健身二小时,不管遇到什么事从没间断过,相信你也会佩服我吧。爸爸`妈妈一点也不喜欢我更不会理解我,是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有如此心思是令人惊奇的。可有什么关系呢,我做过什么普通的事儿吗?他们也只好见怪不怪了!

二:改变气质。我不断学习,甚至把许多书都背下来,严格要求自己说话啦`走路拉`甚至是吃饭`睡觉的姿势,那是一种折磨自己的狂热。改变了些什么呢?是什么都学会了,但要我掩藏自己的真性情还真难。

三:丰富内涵,光有漂亮的外表不行,还要聪明才行,你知道我看了多少书,上了多少补习班吗?舞蹈`茶艺`插花`烹饪``````。这多半是妈妈的功劳,她说既然学习不好就要有抓住好男人的本事!所以这些就马马虎虎的了,我是不会接受她也喜欢的事儿的。

历经几年,我已经是无可挑剔的美人了,大自然造就的脸蛋已够出类拔脆,没法琢磨的气质谁在哪里曾见过。就是不要和我呆得时间长了,在一起,一个人总得讲点什么,如果呆上半个钟头都一声不吭,那就会显得有些古怪,而且还要拿眼睛表达自己对别人的轻视,有谁会不尖叫起来呢,我就是会做奇怪的事儿,是我不甘心日子如此的寂寞,寂寞得找不到对手吗?我也常常奇怪为什么会这样?

五年的大学生活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开始的回头率百分百,是因为我漂亮;后来侧目视之,我的个性使大家望而却步,足见我的魅力了得。于是我就经常爬上学校里那座二十层的最高的建筑,俯视城市、人群,做自己的梦,这也使我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冷傲。实在寂寞了就去惹谁嫉妒与难堪,征服别人是一种幸福,让别人嫉妒更是一种快乐。

我可没有遇到自己的英雄[我是要找个英雄的,不要白马王子],那个要命的师范学校百分之八九十是女生,仅有的男生也那么不景气,很让我倒胃口。我甚至讨厌他们死死盯着我看的样子。对我不喜欢的人是不客气的,自信而勇敢的追求者们会叫我折磨得体无完肤的,久而久之连执着的追求者也从我眼前消失了,只能远远地叹息。我希望的人应该和我一样够硬、够狠够冷、够傲,具有铮铮铁骨,不为任何事所惧怕。也许我真的有问题吧,对爱情并不太渴望,只是想想而已,只是把它留在梦里,我要求的太完美,谁会叫我看得起呢。

我的青春就是那么落寞那么荒凉,我甘心自己的毫无光彩的韶华这样颓废地一路滑下去,就是对什么也没心情。人在高处不胜寒!

“哎,勇哥,您看,这怎么谢您好呢,我妈是办了一年多了,也没办下来,真真太谢谢您了。”我看表哥就差下跪磕头了。难怪哥这么激动,这年头,他们这些人和狗腿子没什么差别,到谁家,谁家就得倒霉,连吃带拿。在姨妈家我就遇到好几次,伺候不周第二天就等着停业整顿吧,或是罚款什么的。对这么个小店他们也真下得去手。

什么给人们服务,那是喊口号,为自己服务是真的!

他也是想弄点钱才给办的吧?还谢谢什么?我暗忖着,瞧不起表哥的窝囊相,你要争点气,姨妈也无须这么辛苦,冷冷笑起来,变态。

被哥一叫他仿佛才回到现实中来,转过去,动听的男中音便响起来,“你,别只见了好处才叫勇哥,平时也要多叫叫啊,否则,以后我可不管你们了。说真的,不好办,我不管这事儿,我也是托别人给办的。”

“是,是,一定,一定。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喝瓶冷饮吧。”表哥以最快的速度把冷饮送到他面前,不知怎么留虚他好了,还真有点汉奸狗腿子的相。

“不喝,我要不是看你妈妈不容易,才不会帮你这个有手好闲的家伙。”他仔细看看哥又说,“你懂点事儿吧,老人家不容易。行了,我走了,你别忘了告诉你妈妈,马上就可以动手扩建了,要是还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

他似乎是个忧国忧民的英雄威仪俨然,真是个好人,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像我们这些八零后像他这样的还真是稀有动物,漂亮得吓人竟会这么朴实、高尚,他一定会好好爱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的,他是个能挡风遮雨的英雄样的人。

他又看看我,我忧郁地微笑迷离的眼神碰触到他灿烂的眼睛,一股温暖涌上心头,那种从没有过的渴望让我不知所措。他犹豫了片刻挥挥手,洒脱地走进阳光里,又意味深长地回过头来凝视着我,那是什么样的眼睛啊。我抑郁地露着浅浅的笑,微怵着眉头,不要表现得像个傻子吧,我有些失态。他便愉快地点头笑了,留下意味深长的诱惑的眼神,就那么轻易地趟过我的海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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