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那年我家因为拆迁一夜暴富,
我爸对我说,
“闺女拿着卡使劲刷!”
自此我开始我的爽文人生。
出入高档场所,
奢侈品想买就买。
网上看到山区儿童的新闻,
立马向红十字会转账。
后来单纯的买买买已经不能满足我需求,
我就把目光转向了我们学院的高岭之花,顾辰。
那时候的他,
长相清冷一袭白衬衫,
吸引了不少女孩子。
不过听说那时候顾辰家出了变故,
导致学费都全靠奖学金。
就在这时候我站了出来,
帮他支付了整个大学的学费。
我像个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
每天对着他嘘寒问暖。
从前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的我,
四五点就去帮排队买早饭;
到处打听他的课表,
只为跟他坐在一起;
不喜欢做饭,
但是他说喜欢贤妻良母,
变得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而在我疯狂的糖衣炮弹之下,
顾辰终于被我攻略完成。
现在真想给过去的自己两巴掌,
养条狗都不至于这样。
“云意,你还好吧?”
闺蜜赶忙过来安慰我,
“没事,只是被狗咬了。”
三年的时光即使不喜欢我,
也不必这么羞辱我吧。
“早就跟你说了顾辰是个白眼狼你还不信,就你整天追在他屁股后面!”
“你自己想想在他身上你都投入多少了!是个冰块也该化了吧。”
我低着头听着闺蜜的数落,
心里不是滋味。
我拍了拍不存在灰尘,
收起钻戒转身离开,
顺手把副卡也停了。
“走,今夜没男人也过七夕!”
没有我这个暴发户,
你一身清高的气质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