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北宫静说:“免礼。”又指了指离火炉很近的一把木椅:“坐吧。”
李睿说:“谢少将军。”说完走了过去,坐下,把快冻僵了的手放到火炉边。
马上,一阵热浪涌来,驱散了那彻骨的寒意,他顿时就露出了舒坦的表情……他决定了,今晚一定要睡在火炉旁,不然他就不睡觉了!
北宫静见他表情夸张,不禁抿嘴微微一笑,问:“李左屯长,你很怕冷?”
李睿说:“倒也不是很怕冷,只是这鬼天气实在是冷得过份了,铁人都吃不消啊!”
北宫静已经往锅里洒完了手中的佐料,便将那个装着佐料的袋子交给身边的侍女,然后拿起一把勺子放进锅里轻轻搅拌,随着他的搅动,大块大块的马肉在沸腾的汤汁中滚动,冒出越发浓烈的香气。他笑着说:“这里不算冷吧,跟凉州比,这里算得上是暖和了。”
李睿苦笑:“这种‘暖和’可真叫人消受不起。”
北宫静说:“有机会你到凉州去呆几年,然后你就会发现,中原地区最寒冷的天气都称得上暖和了。”说着拿过一个海碗,捞起一块马肉,又盛了大半碗汤递给他:“尝尝我的手艺。”
李睿整整一天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吃过一顿饭,早就饿得不行了,连忙道了一声谢,双手接过碗,拿起筷子,把马肉挑了起来……
然后就有点儿下不了嘴了……
太肥了!
他严重怀疑北宫静将那匹马身上最肥的部位挑出来给他了。这哪里是吃肉?这分明就是在吃高血脂高血压啊!照这水平来,用不了几顿,这些富贵病就该找上门来了。
不过现在他真的很饿。
不仅饿,还冷!
所以也就顾不上嫌肥嫌脂肪严重超标了,一口就咬了下去,撕扯下一大块来,直嚼得满嘴流油。
北宫静见他狼吞虎咽的,微微一笑,说:“慢点吃,肉多的是。”
李睿也想慢点,可奈何真的太饿了,真心斯文不来,所以吃相只能用凶狠来形容。北宫静从小在军营中长大,自然知道厮杀汉是什么德行,见状也不以为忤,从锅里捞出一块肉,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凭心而论,这马肉其实并不好吃,又腥又柴,全靠放进去的香料撑着,闻着才挺诱人,可吃起来并不是这么回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战马嘛,一天到晚跑来跑去的,那肉能肥嫩才叫怪事了————运动强度大的动物身上都是没啥肥肉的。想把马肉做得好吃,需要很高的烹饪技巧,对炊具、火候要求也很高,而北宫静显然不是这块料,他料理马肉的办法用猛火煮,煮得差不多了就多放香料,弄得香喷喷的,吃起来口感怎么样先不说,反正闻着是挺香!
不过,在李睿看来,她用的香料也不怎么样,无非就是胡椒、肉豆蔻之类的,至于辣椒啊花椒啊啥的,想都别想!这就使得这顿火锅大为逊色了。
最悲催的是,这已经是最好的配料了。这个时代可没有辣椒、酱油等等这些东东,往菜肴里撒上一小把胡椒粉已经是顶级享受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胡椒还是从印度、东南亚那些地方贩卖过来的,价比黄金,也就贵族吃得起,普通老百姓根本就吃不起的。
对了,还有这炊具,也是顶级的。
对,这口看上去挺粗糙顶笨重的铁锅,也是顶级的奢侈品。
铁锅的前身是釜……对,项羽破釜沉舟时砸的就是这玩意儿,不过被项羽砸的是陶制的,而贵族用的是青铜制的。釜的形状可以参照今天大伙打边炉时经常用到的那种锅,加上盖子就差不多是釜的完全体了。这玩意儿是从东周的时候开始出现的,属于青铜器,而到了魏晋时期,有些聪明的家伙将它一分为二,锅的雏形就出现了。到西晋末年的时候,这种原始的锅已经完成了从青铜到铁的转变,只不过这个时候的铁的价格……大家都懂的,它依旧是贵族才用得起的东西,普通小老百姓?老老实实用瓦罐或者陶锅做饭吧,想什么自行车!
所以说,在他看来是很普通的东西,但放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极高的礼遇了。
一阵狼吞虎咽将碗里的肉吃了个精光,再将汤喝得一干二净,李睿只觉得全身都暖洋洋的,那叫一个舒坦。他还没吃饱,但不敢让北宫静动手了,自己动手捞了两块肉,盛了大半碗汤,继续努力干饭,边干饭边问:“对了,裴曲侯呢?”
北宫静说:“我已命人将饭菜送到他的住处了,想必他现在正在狼吞虎咽吧。”
李睿有点纳闷,这么大一锅肉,两个人吃也吃不完啊,为什么不叫裴炜过来一起吃呢?但北宫静是主人,人家怎么招待客人还轮不到他来指手划脚,所以他只是哦了一声,继续埋头猛吃。
北宫静吃了几块肉,又喝了一碗汤,便停下了筷子。李睿只吃了个半饱,但看到主人都停箸了,也跟着放下了筷子。
北宫静笑说:“我饭量不大,吃一点点就够了,李左屯长不必在意,没吃饱的话可以继续吃。”
李睿看他明显是有话要说,自然不好意思继续吃,说:“多谢少将军款待,李睿已经吃饱了。”
北宫静有点诧异:“左屯长的饭量这么小?”
李睿义正词严:“身为军人,随时要准备投入战场厮杀,自然得控制好饭量,有七分饱便可。要是吃撑了,敌军突然来袭,连起身迎战都困难,那岂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北宫静轻轻鼓掌:“说得好,身为军人就得像李左屯长这样时刻准备着,一刻也不能松懈!”
李睿让他夸得微微有点儿脸红……他哪有北宫静说的那么好?他不过是见主人停箸了,不好意思一个人继续吃了而已!
北宫静可不知道这些,他看着李睿,眸中欣赏之色愈浓。他说:“李左屯长,我有一事不明。”
李睿说:“少将军请讲。”
北宫静说:“其实在你和裴曲侯逃到熊耳山附近的时候,我已从逃难的士兵和老百姓那里得知胡人来袭,带了三百骑兵下山准备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当时左屯长和裴曲侯骑着快马且战且退,眼看就能退入熊耳山了,为何突然停下来,与胡人搏命?”
李睿微微一怔:“少将军都看到了?”
北宫静说:“看得很清楚。当时左屯长明明可以逃脱的,为何要停下来?”
李睿苦笑:“逃?怎么逃?往老百姓人堆里扎么?兵荒马乱的,那些老百姓能逃到这里已属不易,我又怎能为了保住自己这条烂命,把胡人引向他们,让他们惨遭屠戮?”
北宫静望定他:“如此说来,你是为了救那些百姓,才和裴曲侯停下来挡住数百胡骑的?”
李睿坦然说:“我倒没有这么伟大,只是不希望背上一笔良心债而已。当时的情况很明显了,如果我和裴曲侯往老百姓那边逃,那些老百姓一个都活不成;如果我们停下来与胡骑周旋,凭着胯下快马,手中强弓,还是有一线生机的,所以就选择停下来跟他们斗一斗喽。”
北宫静说:“你还真是一点功也不肯往自己身上揽啊……不管怎么样,那些百姓都是因为你挡住了胡人而活下来的,你立了大功了。”
李睿耸耸肩,全然不将立大功什么的放在心上。虽然他对西晋的历史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从永嘉元年开始,洛阳一直处于胡人和王弥叛军的半包围之中,这一困就是四年,城中居民连饭都吃不上了,天天饿死一大堆人!现在的西晋朝廷已经朝不保夕了,就算他立了天大的功劳又能怎么样?西晋朝廷就算有心赏赐,也拿破仑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赏赐他了吧?
北宫静见他如此淡定,当真称得上荣辱不惊,越发的欣赏了。当然,他也知道这家伙这么淡定的原因,朝廷穷得当裤子了,有大功也没能力行赏嘛,领不到赏的大功,谁会在意?他叹息着说:“可惜现在朝中乱作一团,当道诸公惶惶不可终日,无心料理国事,否则这等大功报上去,官升一级等闲事耳……”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奈,将这个话题岔开:“李左屯长接下来有何打算?”
李睿显得很茫然,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真要问他有什么打算,他当然是想尽快逃离这个鬼地方,跑得越远越好,最好能逃到天涯海角去找个地方躲起来,免得接下来这场天崩地裂般的兵灾波及到自己。不过,现在他人生地不熟,整个中原又兵荒马乱,真要单枪匹马的逃跑,只怕还没有逃离山区,就已经被人弄死了!
逃那肯定是要逃的,但不能独自一人逃跑,因为那跟找死没有任何区别,无论如何也得拉几个人做伴才能逃。只是,进入熊耳山大营后他便发现,北宫凉父子治军着实有一套,熊耳山大营营盘坚固,秩序井然,想在这里拉几个人跟他一起逃跑……
怕是不容易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