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争辩
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亲爱的颜大人:
我们结婚吧!
7年之后,那时你25岁,我29岁,然后,我们就结婚吧!
婚礼的日期我已经选定了,但我不想直接告诉你,给你7年的时间慢慢发现。
地址可以告诉你,就在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邀请的人不需要很多,你的家人,我的家人,还有我们曾经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就够了。跟你开玩笑的,我怎敢忘了你的好朋友们?放心,我一早就已经预定了她们,到了那一天,谁也别想跑掉。
我可能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我想在结婚的那天和你一起合唱,我弹吉他,你唱,我也唱,当和声,你都知道我五音不全,所以……哈哈,但我还是要唱给你听,因为这首歌叫《我愿意》。
我愿意为你改变一切,只是,请你给我7年的时间……
生日快乐!
颜小萤打开信封,看到第一行字的时候,咯噔,心脏猛跳了一下。
只看了一眼她就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了,除了那个疯子之外,没有人能写出这么软弱无力的字。
看到颜小萤呆呆地拿着信,一言不发,蓝静和卢雪对望了一眼,会意地笑了,一左一右慢慢靠近她。待走到颜小萤的身边,蓝静突然一把抢过那封信,接着以风一般的速度闪开,颜小萤一边大嚷着一边想追蓝静。卢雪早有准备,跨出一步,刚好挡在了颜小萤的身前,笑着对她说:“别急嘛,让我们看看是谁的胆子那么大,竟敢写情信给我们的颜大人。”
蓝静看到第一行字之后,惊呼了出来,声音马上提高了几十个分贝:“wow,这次劲爆咯。”
“我看看!”卢雪丢下了颜小萤,快步冲到蓝静身前,一双大眼睛快速扫着信的内容,同时哇哇大声叫喊。
两人用背脊挡住了颜小萤,后者没有办法,只好气呼呼地坐到沙发上。
信不长,两人很快就看完了,分别拉来一张凳子坐到颜小萤的两侧,蓝静用力抖着这封情信,木浆做成的信纸哗啦啦作响:“哎,我就想不到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昂居的傻瓜,人家求婚他也求婚,想凭一封烂鬼情信就抱得美人归,这不是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扯的事情吗?”
“就是啊,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连个戒指都没有,算哪门子的求婚。”卢雪撅起了嘴巴,脸上全是不屑的表情,“这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又不是高富帅,没房没车还敢求婚?他肯定忘了自己活在古代的事实。”越想越觉得气愤,“不行,我要去跟他说清楚,想写几句肉麻的话就将我们家颜大人拐走,没门!”
“对,得让他知难而退。”蓝静跟着嚷嚷了起来,“还要提醒他应该穿越回去了,这里不适合他生存。”
“他还在门口是吧,走,我们出去问个明白。”
“走!”两人说走就走,颜小萤想拉都拉不住,只得目送着两位热心好友风风火火走出门外。
那封信却被两人扔在了地上,颜小萤弯下腰捡了起来,哭笑不得,待听到两位好友噼里啪啦教训黎昕的声音,走到窗边,往下看。
瘦削的男孩被两个性格火爆的女孩咄咄相逼,根本不敢反抗,只得耷拉着脑袋,用沉默应对。
颜小萤摇摇头,就这样静静地观看着——她没想过要出面调停。
第二天一大早,cat便已出现在病房门口。
对于cat的到来,正晨没有感到意外,沙哑着喉咙向她打了一声招呼:“早。”
一个晚上都在守着黎昕,中间只是趴在一边的桌子迷迷糊糊睡了一个小时,正晨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浓密的胡渣子爬满了整个脸颊,两只眼袋又黑又大,双眼布满了血丝,像哭过了一般红肿,那本应纯白无暇的眼白似乎混杂了若深若浅的黄色,如同网状的血丝紧紧箍着椭圆形的眼珠——原来就有些浑浊的眼睛变得更加浑浊不清。
整个人散发出一种不太健康的味道。
“你先去洗个脸吧。”cat拿出了一条灰色的毛巾,递给正晨,然后瞟了一眼了还躺在病床上熟睡的瘦削男孩:“趁黎昕还没有醒过来。”
一刻钟后,正晨走回病房。
刮了胡子的正晨还是比较能看得下去,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憔悴,cat满意地点点头。
正晨是那种典型的广东男生,额头宽大,眉峰高隆,蒜鼻子,大嘴巴,长相实在称不上帅,但是能够给人一种越看越耐看的样子。身高175,在男生当中不高也不矮,身子偏瘦,身材不太匀称,他的右臂看起来要比左臂大一些,嗯,似乎广东人都是这样,瘦瘦黑黑的。来自杭州的cat在广州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已经逐渐将这些看得很顺眼,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么看来,位于祖国南疆的广东,水土并不是很好,起码,不像江南那样钟灵毓秀,人杰地灵。也许是待在咖啡馆的时间比较多吧,没有在室外晒太阳,正晨的脸色要比一般的广东人白一点,不过,不是那种健康的白,而是带有一点点的病态的白。黎昕受伤之前曾说过,正晨的身体一向不大好,虽然没有什么大病,小病却不断,感冒咳嗽每隔两三个星期就会犯一次,此外,此人还有晚睡晚起的习惯。cat认为正晨的胃病主要是这个不良的作息引起的。
在病痛这方面上,正晨倒是和自小体弱多病的尼采颇为相似。
“出门口聊吧,我怕会吵到黎昕。”正晨一开口,一股淡淡的烟味逃了出来,逸向空气中。
cat皱了皱眉,先走出了病房。
正晨自然看到了cat的动作,无奈地笑了笑,看了一眼黎昕,确定他还在沉睡,才跟着走出去。
“说吧,你昨晚为什么要说那句话?”正晨刚走到门边,cat一句没头没脑的问话让他如坠云雾。他皱起眉头,似是在仔细回想:“我说了什么?”
“你说黎昕去了女人那里,忘了带他的鞭子。”
“哦。”正晨恍然大悟,走向旁边的塑胶椅子坐了下来,cat有点不满意正晨的态度,想着要继续发飙,却看到他向自己招呼,让自己跟过去,接着听到他开口说:“我熬了一个晚上,现在连站着都觉得腰痛,还是坐着舒服。”
cat的双脚一动不动,眼里已经开始飚出一丝杀气:如果正晨还是表现得如此吊儿郎当,自己就要为广大的女性同胞做点什么了。
cat生气的样子蛮可爱的,特别是皱鼻子的时候,正晨忍不住轻笑了出来。
cat更生气了。
正晨收住了笑容,脸色再次如同乌云密布:“你自己也读过尼采的书……”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cat,后者略为惊讶的表情尽入他的眼内:“……不然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cat站立在过道中间,沉默不语,算是默认了正晨的说法。
正晨的表情随即变得无辜起来:“正因为如此,我才感觉到惊讶,如果你真的读过他的作品,你应该知道他这句的原意不是这个意思,嗯,不是你所理解的那个意思。”
“我对尼采不是很了解,不过他的这句话太出名了,简直是侮辱我们女性的代笔作。”cat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慢慢走到正晨的身边,却没有坐下来。
“那你了解尼采的身世吗?如果你知道他的成长环境,也许会收回对他的成见。”提问者还没等到答案,便已滔滔不绝说下去:
“尼采出生自乡村牧师世家,一家人都信奉基督教。爸爸外祖父都是牧师,在他出生以后,家人的意向非常一致,就是让他长大成人后,继承父业,当一名出色的牧师。很不幸,尼采5岁的时候,爸爸死了,数月之后,还不满2岁的弟弟又夭折,自此以后,他被家中的女人们——他的母亲妹妹祖母和两个姑姑养育长大。如此家庭背景下成长的尼采对家人非常依赖,会不尊重女性?”正晨想不到自己竟然会和一个才相识不够一个星期的陌生女子说出这么多的话,说到最后,连一向引以为傲的自制力也不见了——话匣子一旦打开,便如同拧开水龙头的自来水再也停不下来:
“‘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原话出自尼采那本非常重要,有人认为是最重要,但我认为是第二重要的著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后来他自己给出的解释是:如果你到女人那里去,不要让你自己被女人的诱惑所征服,不要忘记你是主人,不要忘记女人真正重要的任务是侍候男人,是美化他人生的友好伴侣。
“我再列举尼采说过的一句话为例:女人比男人更了解孩子,可是男人比女人更有孩子气。当女人在爱时,让男人怕她——因为此时她献上一切牺牲,其他的让你和一切,她都觉得毫无价值。
“在尼采的认识中,女人比男人更伟大!说出这样的话来的人又怎会蔑视女性呢?”
正晨说得有理,cat缓缓坐了下来,不过脸上犹豫的表情说明了她内心的思想斗争依然起伏不定。
看到cat似乎被自己说动了,正晨决定再加大剂量,让她彻底明白过来:“世人对尼采的这句话做出什么样的解读,到底有没有曲解他的意思,我不清楚,不过我没有丝毫对女性不尊重的意愿,相反,我认为女性应该得到一种与生俱来的照顾——男性照顾女性,天经地义。”
“那你怎么解释他为何要说出这句话?”cat的声音低了许多,又恢复了江南女孩子特有的温婉尔雅的气息。
正晨叹了一口气,盯着乳白色的方形瓷砖,医院那股特有的味道闻得久了,似乎会让人上瘾:“我不知道,也许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带鞭子去女人那里,是为了鞭策自己,不要让自己被女人所诱惑……我是这么理解的:鞭子的作用在于让陷入爱河的男人随时保持头脑清醒。”
“所以,黎昕是头脑发热,自己一头撞入爱河里?”
“嗯。黎昕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并不喜欢他,她喜欢的是别人。”
cat咬了一下下唇,试探着问:“那他所说的要赶去教堂,到底为何……赶着去结婚?”顿了顿,才给出了自己猜想的理由:“听他的口吻,似乎是这样。”
正晨的回答符合除了一谈到尼采就变得激动不已以外的简洁:“大概是头脑过度发热,导致分不清现实与幻想吧。”
cat张大了嘴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露出惊讶的表情了:“就真的没有这么一回事?”
“没有。”正晨淡淡地说,站起来:“黎昕一向睡得不深,这个时间应该醒了。”
cat看到正晨已经转过身,步向病房,却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睛随着他行走的方向看过去。
黎昕木然地看着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