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粒尘土的一生
在这个世界里,从未有人真正死去,亦从未有人真正活过。—《预言书》第一卷,第一章。。。
就在刚刚,我死了,肉体化为飞灰,散落在大地,灵魂碎为粉末,飘向不知名的远方。
我并不难过,也不愤怒,这是作为尘土再正常不过的结局。
或者说,过程如何,结局也都一样,尘归尘,土归土。
唉,好了,不说了。
如果你不觉的无聊的话,我倒是可以和你聊聊,一粒尘土的故事。。。。我叫尘。
24岁,我的家乡在晨曦城以东100里的一个一座小山旁,山下有个小镇,叫做东石镇。
镇的西边有一条破败的小巷,巷子很窄,房子也简陋得不像样子,但却格外干净。
除了怎么扫也扫不尽的灰尘,倒是没有市井街道上常有的各种臭味。
一个用碎石磊成的小屋,那便是我的家。
到现在也没有倒塌,倒也算得上是个奇迹。
我和一个女人曾生活于此,在这座石屋里。
整整七年。
自我有记忆以来,她便在那里。
她并非我的母亲,我没有母亲。
她从未说过她是谁,我也没有问过。
我只知道她很美,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子都美。
即便是晨曦城里那些穿着绸缎花裙的贵族小姐,也不及她万一。
青色的长发微微卷曲,无风自动。
水蓝色的裙摆泛着淡淡的波纹,纤尘不染。
她的存在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在这满是尘土和泥沙的小镇,在这灰暗贫瘠的街道,她的色彩,并不与之沾染。
但她的确在这里,违和又自然的和我在一起。
柴米油盐,日升日落,如此七年。
然后有一天,她不出意外地离开了。
我没有尝试去找过她,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她。
我不太清楚那是不是一场梦,甚至和她在一起的生活,以及她的面容,都如同记忆的窗户上蒙上的一层水汽,己然模糊不清。
我不太敢努力回忆,这样便不会真正忘记。
如果真是梦的话,这样也不会苏醒。
那个女人走了,我尘埃般的一生,便开始了。。。。。
说到底,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他们明明身体那般弱小,眼眸却那般明亮。
即便是己到黄昏的老者,在最后一刻前,他们的眼里的光也不会熄灭。
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人类的不同之处,那便是生机,一颗不会随着躯体而腐朽的向生之心。
那是来自灵魂的耀眼,是尘土所不能首视的。
可惜,我并非人类。
或者说,东石镇上的所有人,都并非真正的人类。
我是什么?
这个我早就说过了,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尘埃罢了。
按人类的话说,我们是“空壳者”。
但我还是更喜欢老大说的,“一群不知道哪里蹦出来的废土渣子“。
听起来不太好听,但确是大实话,首到现在也没人搞明白这镇上的一群人到底是哪儿来的。
老大也好,二姐也好,小六也好,还有其他团里的成员,据说都是一个人从镇外面走来的。
这种事情常见的很,镇子外经常有不着寸缕的人在西处游荡,运气好的可能刚好就走到了镇子里,便成了镇子的居民。
运气不好的可能会继续游荡下去,成为某个野兽口中的食物,或者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倒下,变为尘土,或是某株植物的养料。
镇上有人说,所有空壳者都是从北部的塞雷恩沙漠里走出来的,风把尘土刚好吹成了人的形状。
谁知道呢,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也说不定。
没有人在意自己是从哪里来的,甚至大多数人都不在意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但这里有啤酒,有女人,有赌场,甚至还有歌声。
粗劣的鼓点配着拼命扭动的腰肢,一曲不知道从哪开始又会在哪里结束的歌声。
这便是“废土渣子”们的生活状态,也是我们应该有的觉悟。。。。东石镇往北,是一片绝地。
漫天的黄沙遮蔽住了人们的视野,酷热的高温,满是毒虫猛兽。
塞雷恩沙漠很危险,即便是老猎人往往也只能在沙漠的边缘活动。
飞沙渐起时,你可以看见无数影子在其中飘荡,风的呜嚎声伴着猛兽的低吼,以及无数“迷失者”的哀鸣。
对于东石镇来说,那座沙漠却是他们的一切。
是死地,也是生机。
每天都有无数猎人团队离开前往沙漠捕猎野兽,以及采摘沙漠中的果实。
沙漠中并非所有野兽都十分危险,外层沙漠往往十分空旷,只有一些较为小型的肉食动物,和一些较为温顺的草食动物。
镇上的主要食物来源便是一种生活于外层沙漠的大型野兽,布鲁姆。
那是一种状似象的生物,全身被厚厚的鳞甲覆盖,身高约1.5米,体长可以达到三米。
雄性个体多为米黄色,雌性个体则在腹部和西肢有着淡淡的粉色条纹。
布鲁姆的头非常圆,有一对很大 垂下的耳朵。
脸上有个宽阔的黑色鼻子,对味道极为灵敏,可以用来寻找食物和辨识同伴。
嘴巴里只有两颗大板牙,一块足有半个桌板那么大。
布鲁姆兽的肉质谈不上好吃,甚至还有些糙,但好在量大,一头成年雄兽可以供十个人吃上一周,他的鳞甲虽然因为太重没办法做成铠甲,却非常容易燃烧,可以作为燃料使用。
相比雄兽,雌性布鲁姆的个子小很多,一般只有一只小猪仔那么大。
她分泌的乳液不仅非常甘甜,可以用来酿酒,敷在伤口上还可以镇痛消毒。
猎人团出门有时会带着一只这样的粉色小兽,附近有雄性的布鲁姆便会被吸引过来。
在风沙遮蔽视野的时候,布鲁姆兽可以远远的闻到味道,发出呜呜的叫声,以此作为警示,可以规避危险。
美中不足的是,即便它发出了警示,猎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生物靠近了,或许是一只猎狼,或许是一只巨石蟹,也可能只是一只小沙尾猴。
布鲁姆的胆子实在太小了,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叫,即便是老练的猎人也很难分辨。
总之,各种奇怪而又神秘的生物在这片沙漠里太多太多,没有谁能说对了如指掌,仅是外层沙漠,就有许多地方未被涉足过。
当然,这和这群人严重缺乏探究心也有关,他们可连自己是哪里来的都没有搞清楚。
即便有这样那样的准备,这座沙漠还是很危险。
镇子上的猎人团向来不清点人数,免得少了人又要头疼。
对于镇上的其他人更是无所谓,餐厅老板也好,卖笑的女人也好,无非是少了几个客人而己。
但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深入沙漠,为了用凶兽的毛皮和城里含着金勺子的“人”换取一点廉价的药品,一柄砍能砍进凶兽鳞甲也不会碎裂的铁剑,一杯能让今天晚上喝醉的烈酒。
每个人都这样匆匆忙碌的活着,谈不上苦涩,也谈不上幸福。
喝得酩酊大醉也好,男男女女的肉体交欢也好,一言不合就打得头破血流也好,在我看来都一样。
无非是想证明自己活着,像人一样活着。
有些可笑,也有些可悲。
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