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退婚
骑在自行车上的男人愣了一瞬,后座的女童伸手拽了拽他的衣衫,疑惑道:“大哥?”男人这才收回视线,敛下眼睫,继续蹬着自行车蜿蜒而去。
不一会儿,艳娇就摘了一大捧油菜花。
这花对于庄稼人来说普通平常,到了艳娇眼里却格外的稀奇。
她前世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黄花。
一边走着一边哼着歌,没一会儿就到了家门口。
艳娇抬腿刚跨进门槛,便见一个长相清丽的小女孩指着自己说:“既然你不愿意退肉,那把艳娇姐姐嫁给我哥哥吧!
只要艳娇姐姐嫁给我哥哥,肉不用你退了,彩礼钱也不用还了。”
听见这话,艳娇错愕地望去,只见女孩身旁的男人也一脸意外地盯着自己。
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可艳娇就是感觉到了他的惊讶。
宁小麦扯了扯大哥的衣衫,小声说:“大哥,我觉得艳娇姐姐很好,你就娶她吧。”
宁海怔了一瞬,听见小麦的话,忽然皱了皱眉头。
他人长得高大,面目冷峻,因为在屠宰场干活的缘故,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杀气,乍一看,怪骇人的。
尤其是他现在皱着眉头的样子,宁小麦见了,顿时抿着嘴唇有些生怯。
“你怎么知道她是沈艳娇?”
宁海觉得纳闷,连他都没见过沈艳娇,而小麦却认识。
此话一出,宁小麦倏地瞪大眼睛,满眼写着心虚。
她今年才十一岁,还不太擅长说谎,被大哥一质问,张着嘴结结巴巴地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这时一声“好啊。”
打断了宁海的探寻。
向红霞抱着双臂站在门外说:“就让沈艳娇嫁给你哥哥吧!”
让沈艳娇嫁给宁海,体验一番她上辈子所遭受的苦难,这样想一想,她的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仿佛重来一世,她成了上帝,可以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她喜欢这种感觉。
对于她的话艳娇却愣住了。
在她那个朝代,婚姻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亦或者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宠幸,不由自己做主。
所以她从未想过主动嫁人的事情。
说话间,艳娇虚着眼睛去仔细打量面前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宁海本人,之前宁海来定亲的时候,沈艳娇正巧去了舅舅家,所以她们之前从未见过彼此。
这么一窥,艳娇才发现宁海长得着实英俊。
眉浓目深,鼻梁高挺,脸廓棱角分明,穿着一件黑色的汗衫,人长得高大,略一看,像座小山似的,难怪向红霞哭着闹着非君不嫁。
待她看实了之后,倪小凤跟着鼓动道:“宁海啊,你妹妹说得有道理,你干脆娶了艳娇得了。”
向红霞和宁海订婚的时候,倪小凤收了他两百块钱彩礼和一扇猪腿肉,在这个买肉还需要肉票的年代,这一扇猪腿肉显得多么珍贵。
所以当宁海找上门的时候,倪小凤心里很是纠结,她既不想把红霞嫁给他,也不想退钱退肉。
眼下有个这么好的提议,正好合了她的意。
至于沈艳娇嫁得好不好,这就不是她该操心的事情了。
而此时宁小麦偷偷捂着胸口吁了一口气。
被向红霞和倪小凤这么一打岔,她大哥自然也不会抓着她怎么认识艳娇姐姐的事情不放。
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宁小麦正庆幸的时候,一首沉默着的宁海忽然朝着她厉声道:“胡闹!”
被大哥一凶,宁小麦心里委屈极了。
艳娇姐姐很好很好,比向红霞好一百倍,她以前真是瞎了眼被向红霞蒙蔽,在家里闹着让大哥娶她。
宁海嘴上呵斥着宁小麦,实际是指桑骂槐。
年幼的小麦不知情,老练的倪小凤又如何不知。
她摸了摸鼻,讪讪一声。
宁海扭头看着她,一双眼睛黑沉沉地,盯得倪小凤冷汗首流。
不过一个乡下小子,这周身的气势竟然比得上侯爷。
艳娇也在心里蓦地纳闷。
“肉我可以不要,把彩礼钱退给我,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倪小凤自知理亏,见他松口不要肉了,连忙背过身,从裤裆里掏出二十张大团结。
她怕钱丢了,特意在裤裆口里面缝了一个口袋,口袋贴着大腿肉,她拿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跟挖着大腿肉一样痛苦。
这可是两百块钱,对于依靠种地维持生计的庄稼人来说,两年也存不了两百块钱。
倪小凤将钱攥得特别紧,宁海使了一点力气才把钱拿了回来。
她手上落空空的,心里也跟着落空空的。
眼见着他们走远了,这才揉了揉胸口,望着向红霞说:“红霞,你可得跟陈书平说,两百块钱彩礼,一分也不能少!”
陈书平原先跟沈艳娇谈好的彩礼是一百八十块钱,倪小凤不肯自家女儿比她矮了去,所以找宁海要了两百块钱。
宁海也是个实诚人,倪小凤一提出来,立马就给了,并且多给了一扇猪腿肉。
而陈书平家圆滑一些,当时谈好的一百八十块钱,陈家说要等送亲的时候再付。
对于沈艳娇的亲事,倪小凤并不怎么上心,所以依着陈家的意思,她也没有过多的干涉。
听完倪小凤的嘱托,向红霞不屑道:“妈,两百块钱算什么?
等以后,我连金子都给你买!”
“金子?”
倪小凤心里有点不相信。
金子那玩意可贵了,而且要黄金券,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
不过自家女儿有这一份心就好了,她高兴道:“行,妈等着你给妈买金子!”
向红霞挑了挑眉,眉飞色舞。
金子算什么?
等陈书平发财了,她还要住大洋房,坐小汽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