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本短篇小说非常火,它的名字是《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下面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作为一个音乐经纪人,他深知这首歌的含金量。将早餐放到桌子上面后,林寻才收拾好东西出门。安妙汐住在二楼,因为她有言在先,不让林寻上楼,所以林寻也不用叫她起床,到点她自然会下来。刚打开大门,一阵香风袭来。一绝美的脸出现在林寻的视野中。肌肤如雪,双眸似星,仿佛是从仙境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脱俗。
《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精彩章节试读
作为一个音乐经纪人,他深知这首歌的含金量。
将早餐放到桌子上面后,林寻才收拾好东西出门。
安妙汐住在二楼,因为她有言在先,不让林寻上楼,所以林寻也不用叫她起床,到点她自然会下来。
刚打开大门,一阵香风袭来。
一绝美的脸出现在林寻的视野中。
肌肤如雪,双眸似星,仿佛是从仙境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脱俗。
身着一袭流光溢彩的白色曳地长裙,领口呈优雅的一字型,露出迷人的锁骨,妆容清新淡雅。
手中拿着一把已经合上的长柄透明雨伞。
颜若璃,安妙汐的闺蜜,同时也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女歌星。
大部分时间颜若璃都在外面应酬演唱会以及出演电影,回到海浦市偶尔也会住在这里。
看到林寻,颜若璃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惊讶。
“你还没走?”
闻言林寻尴尬的一笑,不知道说些什么。
“难道妙汐没告诉你,顾锦年今天就会回来了吗?”
“这件事情我知道的...”
“那就好,你应该也知道的吧?你和安妙汐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希望你拿了钱就老实走人,不要幻想一些不属于自已的东西。”
在颜若璃心中,林寻跟其他人并无差别,都是为了钱。
一般这样的人,过惯了富人的生活就很难再回归到平凡的日子里面去。
作为闺蜜,颜若璃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跟林寻说一下的。
“有些事情妙汐没有对你明说,希望你自已明白,安妙汐之所以找你只不过是为了让你当一个挡箭牌,
不要觉得自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对顾锦年的爱已经到了骨子里,没有人可以撼动他的地位。”
原来如此...
林寻想明白了。
安妙汐拉不下面子亲自让自已走,所以特意让这个闺蜜来跟自已说这些事情。
可是,他根本就没有其他念头啊。
虽然被别人妄加揣测的滋味很不好受,但林寻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点点头。
“请颜小姐放心,我一直都很明白自已的地位,从来没有什么其他越轨的想法,
也麻烦顾小姐转告一下安总,我最近就会抽空去找房子的,等找到了,我会第一时间搬出去的。”
他和安妙汐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这就当做是高工资的一些代价吧。
生活中拿着不菲薪资实则做牛做马的人多得是,对比起来,他已经好很多了。
林寻洒脱的回答让颜若璃出乎意料。
她原本以为这番话多多少少会让林寻生气,没想到他脸上居然没有一丁点的波动。
难不成是自已误会他了?
他真的对安妙汐没有那种想法?
但肯定又被她自已否定了,一个男人和安妙汐这样的大美女生活五年,怎么可能不动心。
“颜小姐,快进来吧,下雨天风大小心感冒。”
林寻侧着身子低着头,等颜若璃进屋之后他才转身出门。
“谢谢。”
关心的话语让颜若璃心中生出一丝羞愧。
盯着林寻冒雨离去的背影,颜若璃意识到自已刚才说的话可能过重了。
她和安妙汐是大学同学,曾经安妙汐无数次说起过和顾锦年的甜美过往,她也衷心希望安妙汐和顾锦年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说这番话无非是想让林寻知难而退,不要给两人带来多余的麻烦,仅此而已。
话虽然难听,但地上的青蛙是不可能跟天上的天鹅在一起的。
“呀!若璃!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告诉我!”
刚洗漱好的安妙汐下楼正好看到从门口进来的颜若璃。
“这不是想着给我的好闺蜜一个惊喜嘛!再说了,顾锦年今天不是从国外回来吗,这么高兴的一个日子里,我必须得到场呀!”
两人兴奋的拥抱了一下。
“不愧是我的好闺蜜!谢谢啦!”
“你回来这么早,吃早饭没有?咱们一起吃点吧?”
安妙汐拉着颜若璃往餐桌方向走。
“嗯,还没吃呢!”
桌子上放着简单的一些早饭。
红枣桂圆八宝粥,冒着袅袅的热气和诱人的甜香,莲子、薏米、红枣、绿豆等食材交织在一起,看着就胃口大开。
旁边碗里放着几个煮好的鸡蛋,还有加热好的牛奶。
“哇,这粥味道也太好喝了吧,”
入口的瞬间,红枣的甘甜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各种谷类香气逐渐释放,每一口都带着不同的口感。
吃到肚子里,暖暖的让胃很是舒服。
“你慢点喝,还有这么多呢,你看你,嘴角都是!”
看着颜若璃的样子,感觉像小孩子一样毛毛躁躁的。
“嗯嗯,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手艺呀,以后顾锦年可要享福咯。”
“这可不是我做的哦,是林寻做的。”
“啊?他做的?”
闻言颜若璃喝粥的动作迟缓了下来。
刚才还跟他说那样的话,现在又在喝他做的粥,愧意更加强烈了。
“怎么了?”
“没...没事...”
“嗯,你喝完休息会吧,锦年下午到机场,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接他吧。”
“没问题!”
颜若璃点点头。
“刚才我好像听到你和林寻在门口说些什么?”
突然安妙汐话锋一转。
“没什么,就见面打个招呼而已,然后他说他准备找房子搬出去。”
“哦”
闻言安妙汐眼神暗淡,不是都跟说了让他先老实住吗,为什么还是想着搬出去?
难不成是怕他死在这里给自已添麻烦?
“对了妙汐,今天你可得好好打扮一下!你和顾锦年都五年没有见面了,
我想想啊,你最好穿怀旧一点的衣服去见他,这样保准他瞬间就能勾起当年的回忆了!说不定激动之下当场就会跟你求婚呢。”
“去你的,别瞎说!”
安妙汐脸色一红,思绪又被拉到顾锦年身上,心中砰砰乱跳。
在顾锦年离开的几年里,她活得都很压抑痛苦,甚至还曾想过放弃公司去国外陪她,但智没有让她做出这个选择。
按道说,她现在确实应该是满心欢心,巴不得立马和顾锦年在一起才对啊。
但是现在她的心中的惊喜并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甚至有点不知所措,这么多年过来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顾锦年相处。
“我说真的,等会我就好好帮你打扮打扮,你平常都不爱化妆,化完妆的你肯定会成为仙女的!”
“那好吧...”
安妙汐点点头。
第5章神啊,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
星耀旋律娱乐公司,业务包括综艺节目制作、音乐制作、艺人培养、广告宣传等等。
而林寻所在的项目是音乐制作。
刚走进办公室内,就听到同事们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大家神色慌乱,互相交谈,又匆忙穿梭。
经纪人王悦更是一脸焦急地拨打电话,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
“这是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公司里面都炸开锅了,咱们最新准备的歌曲《遗憾》主唱楚明昨天出车祸了,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昏迷着呢。”
一名同事解释道。
《遗憾》这首歌曲是由著名作词家华文墨先生编写的,光这首歌公司就花了五百万的高价。
主唱楚明从早到晚足足练习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这才融会贯通,达到合作方满意的地步。
“草!他早不出车祸晚不出车祸,偏偏这个节骨眼上出车祸,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明天晚上同名微电影《遗憾》就要上映了,要是给不到片尾歌,公司将会面临十倍的赔偿!你们知道多少吗?那是足足五千万!”
王悦发疯一般猛拍桌子,手中的电话狠狠摔在了地上。
“完了!现在一切都完了!”
给不到交付歌曲,他这个经纪人八成要被公司下掉。
他不甘心,在公司足足混了十年他才努力攀爬到这个地步,因为主唱的意外导致他下台,他真的不能接受!
实在不行只能用练习的备份录音了,不过这也不行啊,练习的场地环境杂乱,里面有很多杂音,怎么能够放到电影上面呢。
王悦仿佛抽干力气一般瘫软在椅子上。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要不让林寻试试?我听过他唱歌,真的很好听。”
一旁的路漫漫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旁边的林寻。
路漫漫,工位在林寻的右边。
她穿着极为简单,纯色白衬衣,身上没有任何装饰品。
面容犹如一幅精心绘制的画卷,眉如远黛,双眸犹如清澈的湖水,鼻翼微微翕动,带着几分俏皮,
举止又透露着懒散,似乎对一切都不在意的样子。
“我赞同!阿寻唱歌真的很好听,同事们都知道的!”
邓辉也点点头,随后拉着林寻站了起来。
作为林寻的好兄弟,邓辉知道他一直渴望着一个机会能够成为知名的歌手。
但他不是为了自已出名,而是想让大家都能听到真正好听的音乐。
这时,项目里面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身上,就连平常高傲的王悦也看向了他。
“林寻唱歌一直不错的,他有空还去街边卖唱的,我好几次遇到过,确实很好听的。”
“对啊,让他试试吧,他不是经常帮楚明伴唱吗?这些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我赞同!”
同事们纷纷附和。
“街边卖唱的那能和正规的歌手比吗?”
王悦直接泼了一盆冷水。
“要想成为一个知名歌手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就能够成功的,想吃这碗饭一方面得靠老天,一方面得靠天赋和努力,你觉得你自已占哪样?”
对于林寻,王悦印象不佳,甚至可以说很差。
公司同事整天都忙着努力创作,练习,而他呢?
每次到点就下班,从来没有主动留在公司加班过,这样懈怠的人真的可以吗?
“我算了吧,公司里面这么多人,其他人比我唱的应该更好的。”
林寻感激的看了一眼路漫漫和邓辉,随后摇了摇头。
今天他来公司,其实就是想提出离职。
毕竟生命所剩无多,他想在最后的时间里面陪陪奶奶,以及那个已经离去的她。
路漫漫察觉出一丝不对劲。
往常的林寻对待事情很积极阳光的啊,今天怎么感觉他多了一丝惆怅无助?
“林寻,你怎么了?是最近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路漫漫站起身靠近,璀璨的美眸中带着担忧。
一旁的邓辉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林寻患心脏病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答应过林寻不要告诉任何人。
林寻不想让其他人因为他的离去而感到伤心。
“你们看看!他自已都觉得不行!”
王悦摇了摇头。
“你少说两句,你没让人家试怎么知道人家不行呢?”
路漫漫瞪了一眼王悦。
王悦瞬间安静下来。
按道说,王悦身为经纪人,级别应该要比路漫漫大的,一般人不敢这么跟他说话。
但王悦总感觉路漫漫不是一般人,言语中总是透露着一股威压和权威,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应该有的。
有时候王悦都在怀疑路漫漫是不是公司总裁的千金女儿,被安排进公司内部考察之类的,不过这样的剧情确实太俗套了。
“对!我支持林寻!”
“我也支持他!”
“王哥,你就让他试试吧,就算不行我们也不损失什么。”
同事们对林寻的印象都特别好。
林寻上班见了每个人都会热情的打招呼,为人也十分阳光和善,还经常给同事带零食,这样的人谁能不爱呢?
众人意见一致,王悦也不再阻拦。
“好吧,林寻你唱两句试试吧,反正这首歌交不出去的话我也完了。”
现在索性就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我能唱自已想唱的歌么?”
“随便你。”
反正只是试唱而已,王悦并没抱多大的希望。
林寻点点头,从旁边桌子上挑选了一把吉他,轻轻拨动调整六根音弦。
随着手指在音弦舞动,带着磁性低沉又放松的声音从林寻身上传出。
“传说浩瀚星河有颗星星是她,”
“走出时间后仍选择留下...”
歌词开口,强烈的想念感传来,配合林寻独特的嗓音,瞬间让同事沉迷其中。
“她也许在最后的地点,在你的身边,在你的梦魇,如果看见她请别害怕,”
“神啊(高音),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看在我们彼此都放心不下,”
“就算一阵风一片叶一个眼神的触碰都好啊...”
唱着唱着,林寻眼睛红润。
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小山村的山坡上,两个无忧无虑的小身影在开心的嬉闹,畅谈着未来...
脑海中久散的童音响起,
“阿寻哥哥,你以后长大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想成为一个知名的歌手,想让大家都能够听到我唱的歌,然后赚好多好多的钱,给奶奶治病...”
“好喔,茶茶支持你!阿寻哥哥你这么厉害,一定能完成自已的梦想的!”
两个小身影伸出手,紧紧牵在一起...
第6章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当宇宙湮灭,当黄泉搁浅,”
“我们会化作尘埃终将再见...”
曲终。
林寻不敢睁开双眼,怕那个影子越来越远,最终消散不见。
片刻后,林寻从回忆中苏醒。
周围的同事早已泪如雨下。
如此深入灵魂的歌词,这辈子都从来没有听到过。
让他们都回想起了自已逝去的那些亲人。
很难想象创作出这首歌的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就连一向活泼跳动的路漫漫都被气氛所感染,整个人久久看着林寻没有动一下。
沉默之后,同事纷纷自发的鼓起掌来。
“唱的太好了!”
“这首歌简直封神!我感觉比华文墨先生的《遗憾》还要好!”
“这首歌不火,天难容!”
王悦也瞬间激动起来,这林寻完全是一个宝藏啊!
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他有这么强大的天赋?
身为一个经纪人,应该最具有的就是识千里马的能力,而林寻在自已旁边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发现!
想到这里,王悦狠狠给了自已一个耳光。
这些年,到底错过了什么啊!
平复了一下情绪后,林寻将吉他放下。
“该死的林寻!”
路漫漫捏紧绣拳轻捶了一下林寻。
“怎么了?唱的不好吗?”
林寻转头疑惑的开口。
“都怪你唱的太好了,我都有点em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