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差别十二支能仁说缘生
于烦恼业苦三中俱摄尽
初八九烦恼二及十是业
余七习是苦十二唯三摄
从三生于二从二生于七
一复生于三此有轮数转
诸趣唯因果此中无众生
唯从于空法还生于空法
诵灯镜及印火精种梅声
诸蕴相续结不移智应察
于甚微细事若有见断者
彼不善因缘未见缘生义
此中无可见亦无少安立
于真以观真见真而解脱
此中有沙门。乐闻能听。善能忆持。能悟。能观。及具简弃。来诣师所。于如来教中。作如是问。薄伽梵。差别十二支。能仁说缘生。彼于何所摄。今欲乐闻。知彼问其真义。师即呼曰汝于烦恼业苦三中都摄尽。作此分别典切之语。此中十及二。故曰为十二支。即差别。故言差别。如车支分。故说为支。能寂身口。故名能仁言。能仁说者。宣畅解释。说之异名。彼非自性。决定士夫。假相自在。时自然随欲。化主。偶遇等所生。此是因缘所生。此差别十二支法。于烦恼业苦。递手相依。犹如束芦。于彼三中。并皆摄尽。言尽者。即是无余义也。问曰。何者烦恼。何者是业。何者是苦。此差别之法。当于何摄。答曰。初八九烦恼。差别十二支法。初是无明。第八是爱。第九是取。
此三是烦恼所摄。何者是业。二及十是业。二是行。十是有。此二法是业所摄。余七皆是苦。烦恼业之所摄之余七种是苦。所摄应知。所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言皆者是惣摄之辞。即摄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苦。是故此十二支法。于业烦恼苦中。并皆摄尽。言唯者。是其遮义。经中所说之法。此中摄尽。更无有余。问曰。此义已知。彼烦恼业苦。云何相生。请为解说。答曰。从三生于二。从三烦恼生于二业。从二生于七。谓上所说苦法。七复生于三。所谓诸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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