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又来?
“啊!”
陈情把小黑板收进饭店,准备修改今天的菜单。
谁知,二楼传来小桃红一声尖叫,惊得他手一抖,直接在写好的菜单上,划了长长一道痕迹。
他当即丢下黑板,直奔二楼。
“出什么事了?”
二楼的门刚好打开,小桃红惊慌失措地跑出来,见到陈情,连忙躲到他身后,指着门口道:“有,有人。”
陈情往门里一看。
的确有人。
是个黑衣长发,脸色苍白的男人。
黑衣是飞鱼服,胸口上的银丝浮纹龙首正张大嘴巴,怒目圆瞪地看着陈情。
“沈千户?”
“陈镇抚使?”
两人同时出声,脑中是深深地疑惑。
陈情记得,沈兴死了。
沈兴也记得,自己死了。
那他现在在哪?地狱吗?
若是地狱,陈情怎么会在这?难道他也死了?那自己的命岂不是白白没了!
“沈千户,你从哪里来的?”
陈情觉得事有蹊跷,忙问沈兴。
沈兴指着身后,浴室方向,他是从那个门出来的,怎么来的,就不知道了。
他只晓得自己闭上眼,再睁眼,眼前就出现一扇半掩的门。
他拉开,看到奇奇怪怪的环境,没走几步,碰到一个女人。
女人见着他,大喊大叫,然后,陈情就出现了。
陈情立即跑到浴室去看。
浴室很正常,墙面很结实,没有哪里多一块,少一块。
怎么又穿来一个!
陈情头痛。
小桃红接受能力让他意外,不知道沈兴的接受能力强不强。
“陈镇抚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兴跟着陈情身后,用警惕地目光打量周围的环境。
环境奇怪,穿着也很奇怪。
尤其是那女子,竟然赤足,简直有伤风化!
“事情嘛,是这样的……”
...
...
“什么!”
沈兴猛拍桌子,“唰”的一下站起身,“不可能。”
听到自己来到六百多年以后的世界,沈兴觉得是天方夜谭。
他是死了,不是傻了!
“其实你可以这样理解。”
陈情帮他理清逻辑,“你死了,投胎了,只是没喝孟婆汤,没过奈何桥。”
沈兴浓眉一皱,眼神有几分迷茫,又有几分明了,对陈情说得话,稍微可以接受。
他立在原地很久,想了很久,还是觉得不对劲,继续追问:“那为何我现在怎么这么大,不应该是个娃娃吗?”
还是在母亲襁褓里哭的娃娃。
“这个很简单,你天赋异禀,老天不舍得你重来,所以让你生来就二十。”
陈情觉得,以沈兴的智商,走捧杀路线,非常合适。
一旦捧杀到那个点,他会自己催眠自己。
“那倒也是。”
果不其然,沈兴眉头舒展,点头附和,“我自幼习武,师傅说我天赋极强,远超众人,假以时日,定会不同凡响。”
“所以,你应该能接受了吧?”
“当然,我本就特殊!”
陈情很满意,自己又说服一个穿越而来的古人。
之前只看过现代穿越古代,没成想古人穿越现代,一样适应能力不错。
看小桃红,已经完全融入现代社会,还会用他平板打游戏了。
沈兴,有点笨,应该时间会久一点。
陈情站在还带有怯色的小桃红身边,对沈兴道:“这是小桃红,你的同事,比你先入职,要叫姐姐。”
沈兴刚才还舒缓的眉头,此刻又皱了起来,声音浑厚反驳,“她明明比我小!”
小桃红吓得身子往陈情旁边缩了缩。
“可是她入门早啊。”
陈情说:“就像你学武功,入门晚的不应该尊入门早的前辈一声师姐吗?”
“那倒也是。”
沈兴这人,最尊师重道。
陈情说得在理,他就同意。
朝小桃红伸手抱拳,“姐,姐。”
小桃红吓得躲无可躲,只能求救般地看向陈情。
“没事,他是好人。”
陈情拍拍小桃红肩膀,道:“他叫沈兴,前锦衣卫千户,以后有什么麻烦,找他。”
沈兴武功不错,在饭店当个保镖绝对合适。
“放屁!是指挥使。”
沈兴记得自己活捉高丽细作,怎么可能还是一名小小千户。
“行行行,听你的,指挥使,沈指挥使。”
陈情懒得跟他多说,反正大明已经亡了几百年,他就是说自己是皇帝,也没人管他。
最多送进慈云山精神疗养院。
“这还差不多。”
“对了,我要去拜见皇帝吗?”
听到称呼,沈兴拽了起来,下巴抬得老高,彰显自己尊贵。
“不用,他老人家很忙,你先在我这待着,学习规矩就行。”
陈情跟小桃红解释过大宋亡了一千多年。
小桃红倒是并不在意。
沈兴不同,他是当官的,估计对这方面比较讲究,得慢慢说服。
“还有,我父母何在?”
“强者不需要父母。”
“什么意思?”
“你是孤儿。”
...
...
十点钟,赵雅来了,手里拿着两套戏服。
看见饭店里多了个穿古装的长发男人,随口问道:“临时演员?”
陈情向赵雅,介绍道:“我新请的伙计……”
“是锦衣卫指挥使。”
沈兴神情严肃地出声更正。
既然还有记忆,身份就不能丢。
陈情白了沈兴一眼,悄悄把赵雅拉到旁边,道:“他是我远房表弟,过来帮忙的,不过呢……”陈情指了自己脑袋,“他脑子有点问题,您别跟他计较。”
赵雅点头。
她对任何事物,除钱以外,全都没兴趣,专心做好自己的就行。
“沈兴。”
陈情重新介绍,言简意赅。
沈兴朝赵雅抱拳。
“赵雅。”
赵雅眼神淡漠,声音冷冷。
饭店的队伍,扩展到四个人,陈情开始重新分配任务。
当然,小桃红和赵雅的没变,依旧负责收银,点单。
沈兴,他得带他熟悉一下,以后他负责饭店安保工作。
武林高手替他看大门,想想都美哉。
沈兴有点死心眼,经过陈情的不停教导,总算摸清了在饭店上班的工作流程。
他负责帮厨,打扫,体力劳动。
这不是陈情欺负他。
陈情问他,有什么特长。
他说:“刀。”
然后没有下文。
陈情只能无语的看向他,决定把切菜的光荣任务交给他。
别说,沈兴拿着菜刀“哐哐”在砧板上一顿切,还真把姜片切得薄如蝉翼,厚薄均匀。
沈兴得意地看向陈情。
陈情微笑着,从仓库里拿出一筐生姜,不多,就二十斤左右,交到沈兴手里,“麻烦,指挥使,把姜切成丝。”
...
...
下午三点。
对面已经开始人满为患。
小桃红和赵雅从二楼下来。
两人应陈情要求,全部身着明制汉服。
小桃红穿着浅粉色缎面交领大襟琵琶袖短衫,下身搭配同色缠枝夹竹桃百褶裙。
整个人看上去明媚大方,犹如春日里,第一支盛开在枝头的桃花,占尽人间风光。
赵雅则穿着月白绒面竖领对襟窄袖短衫,下身搭配黑色马面裙,裙摆简单绣了几朵栀子花,高贵典雅,落落大方。
小桃红薄施粉黛,长发盘起,发间斜插几支鎏金步摇,增添几分俏皮。
赵雅简单涂了个口红,长发扎成高马尾,什么都没弄,站在那里,却比小桃红还要好看几分。
陈情打开最后一盏花灯,回头看向两人。
他愣住了,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只觉得这两人美得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一样,气质高雅,容貌倾城。
“陈情,我切完了。”
沈兴抱着一盆姜丝从厨房里出来。
原本直奔陈情,待目光接触到赵雅时,“哐当”一声,铁盆掉地上,姜丝撒了一地。
“太,太,太漂亮了。”
沈兴被陈情拖回厨房,把地上的姜丝捡起来,洗干净。
沈兴眼神还在发直,洗姜丝的动作僵硬又缓慢,嘴里振振有词,却是在重复同一句话。
“沈兴?”
“沈千户?”
“沈指挥使?”
“有。”
沈兴一下回过神,看向陈情,他把手上的水擦在衣服上,推着陈情到厨房门口,余光悄悄瞥一眼正在擦桌子的赵雅,问道:“陈情,那赵,姑娘也是你们店的?”
“不是。”
陈情觉得沈兴的眼神很奇怪。
“那她是哪里的?”
赵雅注意到一束不怀好意的目光,停下手里动作,往那目光看去。
沈兴赶紧换位置,背对着厨房门口。
“她是跑龙套,最近没进组,就过来帮忙了。”
“那,她有夫家吗?”
凭借男人的直觉,陈情大概知道沈兴的想法。
竟然会有人喜欢赵雅?
她虽然长得人模人样,可打起人来,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住。
不过,没关系,沈兴习武之人,应该扛得住。
“没有,你要喜欢,我可以帮你撮合。”
陈情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那,再等等,刚认识,有点唐突。”
沈兴的脸,肉眼可见的红了。
陈情笑眯眯,抓住沈兴把柄。
他一把搂住沈兴肩膀,道:“你在我这里好好帮忙,到时候我帮你牵线,我和雅雅姐,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
“原,原来如此,那,那就麻烦陈兄了。”
沈兴说着,羞涩低下头,连陈情都不敢看。
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
陈情暗自贼笑。
这波,必须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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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精选
《垂涎三尺畅销小说推荐》让我感到情感澎湃。陈情,李颉的爱情经历如同我的一样,每个情感高潮都触动了我内心深处。这本书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作者的描写真是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