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向我求婚了。在我抓到他,和别的女人开房那天。他拿戒指的姿势漫不经心,「吴悠,嫁给我。」连求婚用的都不是问句,他笃定我会答应。毕竟我这个舔狗,舔他了六年。不仅资助他读完大学,还给了他一千万,支持他创业。「我愿意。」如他所料,我毫不犹豫答应了。林泽拿出戒指要给我戴上,可哪个手指都不合适。我笑了笑,「没关系,我明天去店里换。」一想到他曾经对我有多好,我就狠不下心离开,只能任由他伤害我。直到有一天,我